5.15. 代理转发
代理转发模块支持DNS、HTTP、SMTP、POP3、FTP、IMAP、NNTP协议。使用该模块可以与普通的代理服务器配合实现透明代理服务,而无需在客户端作任何代理设置。代理转发模块自动将普通应用协议转换成应用代理协议并转发给指定的代理服务器,以实现如:网关杀毒、垃圾邮件处理等更高级的功能。设置对话框如下所示:

操作说明:
- 在[监控分组]里选择要设置代理转发的电脑组。
- 在[IP地址]、[端口]中填写要转发的代理服务器IP地址和端口。
- 在[转发模式]中选择要启用的转发模式。DNS协议只有端口转发模式,无需选择。
- 在[分隔符]中选择“账号-服务器”分隔符。DNS协议和HTTP协议无需选择。
- 如要将该组某种协议转发给代理服务器,则需要在此协议选项卡中勾选[转发到]选项。
- 单击<确定>按钮保存当前设置,单击<取消>按钮取消当前设置。
补充说明:
- [IP地址]不能采用127.0.0.1,而必须填写对内网其它电脑可以识别的有效IP地址。
- 每种协议的[IP地址]、[端口]、[转发模式]、[分隔符]都是为所有组共享的全局参数。这意味着:如果您如果修改了某一组的[IP地址]、[端口]、[转发模式]、[分隔符],其它各组也同样受影响。
- 局域网内部用户访问代理服务器,必须要通过Active Wall所在的网关,否则代理转发模块将无法正常工作。
- 转发模式必须根据代理服务器的配置来设定。对普通代理服务器通常采用应用代理模式。端口转发模式应用在特殊配置下,例如http端口转发可应用于SQUID透明代理模式。
- 分隔符必须根据代理服务器的配置来设定。以POP3协议为例:原账号为user、pop3服务器为pop.server.com。如果代理服务器要求客户端更改账号为user#pop.server.com,则分隔符为#。
- 启用代理转发模块后,客户端无需再设置代理。该模块能自动将客户端的数据转发给代理服务器实现代理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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